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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过户要些什么手续?

admin2024-03-25人已围观

一、离婚后的房产过户要些什么手续?

离婚后过户,只能办理赠与或者买卖。

如果房子没过五年,买卖会有交易税5.55%,那么建议办理赠与过户,这样可以免掉5.55%交易税。

具体的你可以问一下房产部门。

要是办理赠与过户需要先办理公证,如果在哈市可以直接联系我处办理赠与公证事宜。

二、离婚后房产怎么办理过户?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一般一周时间即可。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不需要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交登记费。5.取得新的产证。另外,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等。

三、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四、离婚时房产过户有哪些手续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五)委托书。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五)委托书。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五、离婚后房子怎样过户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夫妻离婚之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办理离婚住房析产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标注住房分割细则,住房归哪一方所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方名字的房产证。

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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