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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admin2024-05-22人已围观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如下: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新婚姻法,结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婚后购房的,产权归属是不是夫妻共有,还要看登记情况。

各种情形如下:

(一)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房产归属问题。

婚后男方亲生父母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了男方名下,这房子肯定是男方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亲生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亲生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亲生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房产证上写着两人名字的情况下,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1、这房子是男方全款买的。

如果男方和爱人在婚后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旦他俩因离婚闹上法庭,必须拿出证据能证明买房子时出了钱,否则在房产分割时,法官会将这房子判给有证据证明出钱了的一方。

2、俩人一起贷款买的房子。

如果这房子是男方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加上了爱人的名字,那婚后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这房子是俩人结婚后凑了首付,一起贷款买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归俩人共同所有了。

3、这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但写了男方俩的名字。

如果这个情景是真的,那么这房子将被认定为男方俩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男方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的,归双方共有,即便是俩人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 ;

3.知识产权的 ;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 ,这种 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新婚姻法

三、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权在怎么规定的?

1、需要告诉你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你说的情况原则上还是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

2、在房贷没有还清前,房子无法更名。而房子是她父母的名字,跟她无关,更与你无关。

3、你关心的“是否有新规定结婚够8年才算夫妻共有财产”问题,其实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经被废止。

所以只要她不放弃,房子就永远是她的个人财产。

四、婚姻法中有哪些关于房产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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