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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归属 哪个房管局?

admin2024-07-13人已围观

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归属 哪个房管局?

那边属于包河区,你去包河区房管局咨询吧!买二手房能烦死你,而且还能麻烦死人,真是太麻烦了。

二、合肥房产管理中心在哪里?

逍遥津后门,宿州路与阜南路交叉口。

三、我在包河区房产管理局办土地证,手续已经齐全。有事让他人代我去房管局领取土地证,须要什么材料?

需要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指定代理人代替你签字办理。

把公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办理土地证手续,材料,票据,证件交给指定代理人,就可以了。

四、合肥房产局在哪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52号

五、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一个单位吗

1、房产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同一个单位。

2、房产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县)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物业服务、住房保障、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房地产监察、直管公房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3、不动产登记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与房租收缴的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国土资源部的下属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和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从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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