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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合肥房产局30号上班吗

admin2024-07-27人已围观

一、2022合肥房产局30号上班吗

上,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二、合肥高新区房产局地址

创新大道与望江西路交叉口。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可知,合肥高新区房产局地址是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望江西路交叉口。房产局就是国家编制的专门处理房子方面问题的单位,不管是过户,还是想办理房产证,都是要去房产局办理的。

合肥高新区房产局的地址是**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望江西路交叉口**。

三、二手房买卖交易过户都准备哪些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 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卖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3. 完税或免税的证明;

4. 《存量房买卖合同》,必须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的合同文本,在房产局各办证大厅领取。买方需贷款的签订4份合同,无需贷款签3份;

5. 房产证(配图需复印);

6. 土地证(非住宅需要提供);

7. 派出所出具房屋空户证明(住房需提供);

8. 物业费结清证明。

四、房产证更改姓名

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证更改姓名实际是过户。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5.5% (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公证后没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50元左右

综上,如果是直系亲属,接受赠与后再转让20%的个人所得随时可以免掉的,房产证办理时间一般是一个月。

五、购房合同解除 法院认为购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今年3月24日购房合同解除 法院认为购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案件,王先生为了购买位于庐阳区一小区的房产,在中介公司签下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当天,王先生还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万元作为购房定金,并由中介公司转交给了房主李先生。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3月24日晚,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公布合肥市升级版限购令细则,严格执行限二禁三,该限购政策于2011年3月28日实施,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 这下可急坏了准备购房的王先生。原来,王先生名下已经有了两套房,这套房属第三套房,这就意味着王先生无法完成过户。 今年年初,王先生在签订了中介合同并支付定金后,遭遇国务院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八条”,不久合肥出台了“限二禁三”的升级版“限购令”,王先生被纳入了限购范围。王先生因为购房不能完成过户想购房合同解除而和上家产生纠纷。昨天,合肥庐阳区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购房合同解除 王先生多次与房主李先生协商是否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返还购房定金,但李先生始终没有同意。无奈之下,王先生向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购房合同解除并拿回定金。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本案中,虽然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有意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内容,但由于限购政策原因无法完成过户,且该不能过户的行为系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因此,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不可抗力,而非情势变更。若本案中合同内容可以履行但政策因素导致费用过高或者其他后果,履行对一方显著不公,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认定为情势变更,但不能认为不可抗力。最终,合肥庐阳区法院判决双方购房合同解除,同时免除了王先生违约责任,在法官的调解下,李先生返还了原告王先生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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