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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夫妻共有房产有一方死亡如何过户到另一方?

admin2024-08-02人已围观

一、房子夫妻共有房产有一方死亡如何过户到另一方?

如果配偶生前立有遗嘱,可以直接拿着有效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法定继承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继承,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继承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一、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4、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

5、其他需要的材料。

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去世房子怎样过户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一方去世房子过户: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2、办理继承公证后,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带上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一方已经过世,现在想将房子过户给两人的子女,所有的法律继承人都同意,办理流程是什么?

您好,如果女方在生前未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前提下,可以经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意,将其在房产上的份额给到您女儿。但是因为您女儿是未成年人,所以是没有办法将该房产登记在您女儿一人名下,只能将您女儿加入作为产权人之一并确定好财产份额比例。如果您担心将来因为该房产发生争议,可以请诸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签署放弃对该房屋的遗产继承权的协议,并前往公证部门制作公证文书。防止将来因为该套房产的产权发生争议,损害您女儿的权益。

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夫妻之间一方去世怎么过户.要什么手续

夫妻一方去世的,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根据百度经验资料,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四、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2.531001以上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注意事项:

一、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三、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五、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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