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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过世,房产如何过户

admin2024-08-05人已围观

一、夫妻一方过世,房产如何过户

房主(夫妻去世的一方)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夫妻在世的一方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二、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死者的房产应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过户::

因为房产是两人共有同所有,产权夫妻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过户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这样你才能自过户一人名下。

三、丈夫去世,房子过户该怎么办理?

丈夫去世,房子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产权是否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就需要办理全部产权继承公证,

如果是婚后购买住房,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这种情况是办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住房产权的继承。

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扩展资料: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房产继承

四、夫妻一方过世后如何过户房产证

有结婚证,还有派出所出示的死亡证明就可以证明夫妻关系。

问题二,与子女有关系,要所有子女到相关部门证明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这个是我做房屋中介时候接触到的,还有不到的地方你再去房管局去问一下,它们会告诉你怎么办的,不过子女这方面是都得必须到场的。

五、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子女是否必须同意

夫妻一方去世,子女不是必须同意房产过户到另一方。

1、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2、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产份额。子女有权选择是否同意房产过户直接到另一方。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扩展资料:

夫妻一方去世后,常见房产继承误区:

1、属于夫妻二人共有且登记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认为其中一方死亡,不必过户即属于生存的一方。

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自己一人的名字。

2、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能分得一部分房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3、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张某想要进行遗产分割,首先应当分出自己与继母的财产,再对父亲的遗产部分进行分割。

4、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将该房屋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

5、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

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死亡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他享有的不是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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