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房产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

admin2024-08-09人已围观

一、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没有。安置房通常是无产权证书的,既不能交易也不能转让。

安置房持有人在持有五年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将该房屋转化为正规商品房,这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

安置房与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同之处在于1、拆迁安置房所用的土地属于分配性质,所以与一般的普通商品房不同(以商品房为发展对象,开发商以出让的形式拿到了土地)。但是,一旦被拆迁的房子办理了产权登记,拿到了房产证,就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了。因此,要看开发人员有没有将安置房屋的产权登记。

2、许多安置房都没有完整的产权,也就是拥有完整的房子,但并不意味着拥有完整的地皮。许多安置区的地皮属于划拨,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支付出让金。但是,商品房拥有完整的产权,也就是拥有完整的房子所有权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性质属于出让,也就是说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因此,今后的安置点再买卖时,有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当然,现在的安置费买卖还不需要这么做,但是,法律上是要这么做的,因此,一旦政府有了政策,就很有可能要这么做了。

3、安置房的建造,一般都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所以开发商为了提高利润,一般都会选择走捷径。加之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不足,甚至勾结在一起,导致了在整体上,安置房的品质比不上商品房。当然,也有一些质量不错的,比如一些有责任心的,比如一些示范性的,不过数量并不多,想要找到这样的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4.很多安居工程都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数年里,这些安居工程是不允许对外出售的。而对于普通商品,则不存在此项限制,只需购买一套已完成备案的房屋即可进行交易。但是,因为是商业性质的,所以不能转手卖掉。

5、安置房:由于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等需要,安置了被拆迁户或承租人的住房。由于其安置对象属于特殊的动迁安置户,因此这类房屋的买卖除了要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外,还要受当地政府有关的地方政策的制约。因此,与普通的房屋买卖有着极大的区别。

6、商品房购买人对商品房的所有权,包括对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应为商品房购买人的所有权。买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还可以依法抵押。这是由于买受人依法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并对其所处的土地拥有所有权。由于商品房相对于其它种类的住房具有较高的售价,所以,买方对于它所享受到的权益也相对较多。

以上便是关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安置房与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同之处在于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您满意,能够为您的问题提供一点想法。

二、安置房无房产证可以交易吗

安置房无房产证不可以交易,说明如下:

所谓安置房,就是对自家房屋被拆迁的人员进行安置的房子。安置房虽说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在法律上有说到必须要住满五年以上,而且拥有房产证才能够上市场进行买卖交易。根据地方不同,可能有很多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如果安置房没有产权证,那么是不能在房管局进行交易的。安置房如果没有取到证,就表示不能够交易,甚至连公证都不可以。所以买到这种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拆迁安置房没房产证可以买吗

拆迁安置房 没房产证,原则上是不可以买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迟态埋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 土地闭坦使用权 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码蚂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按照国家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陪悉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以后出现纠纷。

如果想要购买,只能由双方签订一份书面购买协议,约定清楚相关事项,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此种情况不收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薯蚂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数乱埋》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

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

拆迁安置房百度百科

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亮罩谨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对此情况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二)属于违章建筑。

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有以下几种情况: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被拆迁人也应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其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

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3、建筑物属违章建筑,虽已按城市土管、规划部门处罚并补办了所有手续,但是在处罚决定上载明了附加条件的,要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如果附加条件不明确,难以理解的则被拆迁人对房屋享有货币补偿待遇,但不能享有安置待遇。

(三)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使用土地,但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因此在拆迁中遇有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分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处理:

1、对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享有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因为被拆迁人在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是经过批闷亮准的属于合法建筑,所以应享受拆迁补偿待遇。也因为它是临时性建筑,当然不得享受安置待遇。

2、对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不享有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临时建筑物虽经批准,但超过使用期限后就应认定为非法建筑了,不受法律保护,这点与本文违章建筑里的第二点有点相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被拆迁人限期自行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的建筑材料仍可归由被拆迁人所有,超过期限的,则建筑材料残存价值充抵动拆迁费用。

3、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并建有建筑物的,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任何拆迁待遇。因为这种违章建筑物,被拆迁人应无条件拆除。拒拆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拆除,并由被拆迁人承担强制拆迁费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敬基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扩展资料: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一、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睁冲漏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此情况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二)属于违章建筑。

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有以下几种情况: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人也应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其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3.、建筑物属违章建筑,虽已按城市土管、规划部门处罚并补办了所有手续,但是在处罚决定上载明了附加条件的,要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如果附加条件不明确,难以理解的则被拆迁人对房屋享有货币补偿待遇,但不能享有安置待遇。

(三)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使用土地,但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因此在拆迁中遇有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分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处理:

1、对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享有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因为被拆迁人在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是经过批准的属于合法建筑,所以应享受拆迁补偿待遇。也因为它是临时性建筑,当然不得享受安置待遇。

2.、对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内悉烂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不享判庆有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临时建筑物虽经批准,但超过使用期限后就应认定为非法建筑了,不受法律保护,这点与本文违章建筑里的第二点有点相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被拆迁人限期自行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的建筑材料仍可归由被拆迁人所有,超过期限的,则建筑材料残存价值充抵动拆迁费用。

3、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并建有建筑物的,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任何拆迁待遇。因为这种违章建筑物,没有任何手续证明,被拆迁人应无条件拆除。拒拆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拆除,并由被拆迁人承担强制拆迁费用。

购买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需要注意:

1、注意政策规定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注意价格

拆迁安置房基本都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有所差异。

3、注意产权共有人

不排除有些拆迁安置房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岁空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4、注意交易时间问题

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为避免影响安置房的低价震荡楼市,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而且安置房价格比较低,但是如果房价出现波动,房主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可能过户时候转过给出价高的购房者。

5、注意能不能贷款

如果安置房没有房屋产权证,则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6、注意房卖雹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中雀帆不到产权证的。有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产权证就是小产权房。

扩展资料: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

很赞哦! ()

上一篇:投诉中介最狠的方法'>谈谈自媒体、新媒体和融媒体

下一篇:返回列表'>返回列表

随机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