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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法院拍卖房产该怎么办

admin2024-08-26人已围观

一、不同意法院拍卖房产该怎么办

法院拍卖我的房子有异议可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除此之外,案外人对司法拍卖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如何阻止法院拍卖房产

法院拍卖房产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如果被执行人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的或者存在其他终结执行的情形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就不会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

二、共有房产对方申请法院拍卖不同意怎么办

共有房产对方申请法院拍卖不同意共有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人应当尽力取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房产可由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可以在拍卖该房时大家按份共同分得价款。

三、怎么处理房产共有纠纷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一)处理按价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

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二)处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

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二、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产

法律分析:共有人不同意分割财产的,那么就是没有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少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去世的人名下的房产长期不过户会有什么后果

长期不过户的话可能会导致以后如果想过户的时候非常麻烦。

一旦死亡证明等丢失,继承人中有人过世,再想办理过户时,涉及的人员较多,需要提供较多的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诉讼耗时费钱,建议及早办理过户手续。

去世的人名下的房产长期不过户的后果:

风险一——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

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风险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风险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风险四——增加税务缴纳

若原产权证的时间没有满5年,则出售该房屋的继承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必须按差额(继承的份额减去公证的费用)的20%征收,营业税按正常规定缴纳。若继承前的房产证满5年了或继承后的房产证满5年了,则继承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和全部营业税都是按满5年的房屋买卖出售的正常税费缴纳。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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