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旅游旅游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违反导游与领队从业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admin2024-06-05人已围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违反导游与领队从业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你好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旅游者都享有哪些权益

《旅游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旅游法的最大亮点。旅游法既在总则中设置了旅游者权利的相关原则规定,又单独设立旅游者专章,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护旅游者权益的措施,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从纸上落到地上。

《旅游法》单设“旅游者”一章,以具体权利落实对旅游者保护。一是自主选择权;二是拒绝强制交易权;三是知悉真情权;四是要求履约权;五是受尊重权;六是请求救助保护权;七是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同时,还在其他各章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

很赞哦! ()

上一篇:关于太原的实用信息有哪些?'>谈谈自媒体、新媒体和融媒体

下一篇:返回列表'>返回列表

随机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