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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谈谈对基层就业的看法?

admin2024-03-24人已围观

一、根据政策谈谈对基层就业的看法?

1、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2、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3、基层就等于是最低点,只有脚踏实地了才会知道以后高处的不易,才会更珍惜拥有的一切,还有就是能下基层,便说明你有机会往上升,有了基层的经历,在以后高层的工作也多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书面上的东西每个人都会有,但你的经历只有你自己知道。

4、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

(1)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是实现国家四个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四个现代化中工业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国防现代化比较好实现,农业现代化比较困难,成为卡脖子的工程。

(2)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是建设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新农村建设需要一大批具有新思想、新科学文化知识的热血青年来支撑。

(3)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

农村不稳,社会难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4)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是开辟多渠道就业的创新之举。

城市就业难,开辟农村就业是一条路子。

二、十三五建议职称评定与大城市落户挂钩吗

是的。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三、什么是集团化办学?什么是现代学徒制?

亲  

集团化办学是以行政指令为主,兼顾学校共同意愿,将一所名校和若干所学校组成学校共同体(名校集团),以名校为龙头,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校产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实现管理、师资、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各名校集团以名校校长为领衔校长,由专家顾问、各校区校长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学校共同体的整体规划,并形成相应的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名校和各校之间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以保证同样的教育品质,各校之间又相对独立,追求各自的办学特色,实现互惠互助,共同成长。

这种办学模式一般经历移植、合成、新生三个阶段:(1)移植,即薄弱学校成为子体,依托名校这一母体立校,成为名校的分校或校区,并移植母体的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共享母体的师资和教学设施、互联网络、融资渠道、生源等。(2)合成,即子体在积极消化吸收母体优势的同时,努力通过定向培训、联合科研等形式培养本校有发展潜力的教师队伍,培育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母校和各校区同听一堂课、同读一本书,并请有经验的教师以一帮一的形式,辅导青年教师,从而进一步缩短校区之间的差距。(3)新生,即子体在获得可持续发展后脱离母体,成为新的个体,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打响自己的品牌,形成自身的特色与自我生存发展的能力。

 

现代学徒制是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围绕1个标准签好2份合同,用好3块资金,解决4个问题,这4个问题都是企业和职业教育要解决的问题: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企业用工稳定的问题;劳动者收入的问题;劳动者自我价值实现的问题。 请追问或采纳  谢谢

四、企业 为什么 参与 现代学徒制

少数企业单方对新进厂的员工拟定进厂协议,以对方为“学徒工”为由,不仅强行收取押金和培训费,还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应该准确地说,“学徒工”只是企业的说法而已,并无法律依据。如果企业有这些行为,依法应当支付这些“学徒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注意以下几点:

一、.招的学徒工必须是年满16周岁,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含)不满l年的(不含),试用期不得超过l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含)不满3年的(不含),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含)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不能收取押金。

五、如何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都有什么条件

1.个人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在本市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

(二)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

通过参加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

2.企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新型学徒制补贴: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无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连续正常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员工考核合格并获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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