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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否属于会计制度?
admin2024-05-13人已围观
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否属于会计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会计法律制度中的一种
二、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看出问题了吗,你问题是没有“公历”二字。
三、《会计法》规定,不得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这句话对吗?如果不对,为什么?
不对,应该是不得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资料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不同,所以可以提供侧重点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是前提是编制依据一致
四、财务会计报告就是报表吗?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第七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 会计报表; (二) 会计报表附注; (三) 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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