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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扶持微小型企业

admin2024-05-26人已围观

一、中国为什么扶持微小型企业

国家扶持微小企业,缘于如下原因:

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标准化、规模式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千变万化,无法迎合消费者日新月异的需求变幻,而微小企业则灵活多样,可以在市场夹缝中求荣,填补市场的空白。

二、可以缓解就业难

在全国企业的数量中,微小企业占据了六、七成的比例,就业人数众多。大力发展、大力扶持微小企业,可以缓解劳动过剩的难题。

三、活跃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需要大型企业,也需要中、小型企业,各自生存、各自成长,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可以阻止垄断企业的形成,又能给大众带来最大的利益。尤其是,微小企业具有自生自灭的性质,无需国家承担高昂的成本,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在微小企业的丛林里已成常态。加之《破产法》、社保、低保的减震器作用,微小企业的生生灭灭并没有给社会带来重大的伤害,而是相安无事。生者欣欣向荣,亡者亦有保障。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通过对微小企业的扶持,可以缓解就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二、中国为什么要扶持微小企业的发展

解决就业,发展多样化经济

三、国家为什么要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1、小微企业主要由居民直接创办,资金和人力资源、技术方面都比较薄弱,支持是关注民生的体现。

2、小微企业可以促进竞争,增强市场活力,是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必要支持。

3、小微企业可以解决就业问题。国家鼓励创业,而很多小微企业的业主都是暂时待业或失业人员。

4、小微企业可以更灵活地发现市场机会,填补一些市场缺口,繁荣社会经济,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

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流转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进一步明确:

(1)财税〔2013〕52号文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2)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财税〔2013〕52号文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流转税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相关申报表免税收入栏中填报。

(二)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沪国税所〔2014〕16号规定: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2)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累计的实际利润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累计的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且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累计的实际利润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3)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应在预缴申报界面的相关信息表中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且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减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且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4)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新办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应在预缴申报界面的相关信息表中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若当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累计的实际利润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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