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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保局地址在那里

admin2024-08-29人已围观

一、中山市社保局地址在那里

中山市社保局地址位于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16楼。以下是关于中山市社保局的详细

中山市社保局是中山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社保局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社会保险政策、征收社会保险费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核发社会保险待遇等。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社保局在中山市内设有多个办公地点,方便市民前往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中山市社保局的地址位于中山市的中心地带,具体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16楼。市民可以通过公共交通或自驾前往。如果选择公共交通,可以乘坐公交车到达中山三路附近的站点,然后步行至社保局办公地点。如果选择自驾,可以使用导航软件输入地址“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按照导航指引前往。

到达社保局后,市民可以在办公时间内前往咨询窗口或业务办理窗口,咨询社会保险相关问题或办理相关业务。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会热情接待并提供专业的服务。同时,社保局还提供了多种便民服务措施,如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方便市民随时随地查询社会保险信息、办理相关业务。

总之,中山市社保局的地址位于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16楼,市民可以通过公共交通或自驾前往。社保局提供了专业的服务和多种便民措施,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服务。

二、中山市社保局电话号码多少?

中山社会保障局电话:0760-12333。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府第二办公区。

官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三、中山市社保网上办理指引

中山社保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中山市社保网上查询网址:

查询步骤:

持卡人凭社保卡先进行网络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进行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每次操作需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

2.电话查询

1、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0760-12333

2、中山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

内容包括:

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3.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中山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山三路26号市府第二办公区12层

电话:(0760)8832285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地址:长江北路161-163

电话:(0760)88886005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区分局

地址:石岐区康华路30号

电话:(0760)2332883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地址:康泰路

电话:(0760)88287790

4.终端查询

可到设置在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自助查询。

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也可以进行自助查询。

查询内容:

包括各项社保的参保情况:缴费年限、缴费金额、账户余额等相关信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四、中山市职工如何将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转为综合医疗保险?

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印发《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府[2003]124号 火漏雹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山市常住非农业户口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就业、短期就业、派遣就业、季节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的人员。 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原国有市属公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可参照本办法参保。 第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如下: (一)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有开办灵活就业人员业务的镇区劳动保障分局(所)申报和办理参保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首次参保或重新参保的只能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前已在单位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综合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如转换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须在每年5月23日前提出申请,6月份按新险种缴费,从7月份起享受新险种待遇。原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只能参加原险种。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应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态搜轮,因故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3个月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足额补缴中断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停保,之后如本人提出申请要求再参保,视为重新参保。 第五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当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基数的11%缴交;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当年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2%缴交。 第六条 参保人可选择按月、季、半年缴费或按年度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但不能跨社保年度缴费。 第七条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以退休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规定执行。 对参保期间多次变换医疗保险参保险种的参保人,若其办理退休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为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以退休前缴纳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累加计算;若其办理退休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以退休前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中的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与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第八帆信条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下列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设为期6个月的等待期,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自第7个月起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但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从参保次月起按月划拨个人帐户金额。医疗等待期计入参保人连续缴费年限; (二)参保人按参加的险种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救助金待遇; (三)参保人适用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转院诊疗、异地诊疗等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如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中断缴费的参保人,中断期内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且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只可以按补缴的月份补划个人帐户金额。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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