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去世房产过户妻子需哪些手续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二、没有子女,爱人过世怎么继承房产
1. 如果你爱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其遗产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
2. 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应当由你、你爱人还在世的父母共同继承。
3. 继承的方式,可以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后继承,写下分割协议后共同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也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凭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应当到法院起诉继承。
三、继承法中的房屋继承是怎么回事呢?例如一套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丈夫去世了,那这套房子怎么分配呢?
首先,析产,就是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占50%,除另有约定外。若是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各个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丈夫死亡后,其继承人仅对丈夫所享有的部分进行继承。假设此对夫妻三个孩子,继承后,则每个孩子获得房屋的12.5%,妻子获得房屋的62.5%。
四、丈夫去世,财产分配问题
首先确定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姥爷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那么你可以主张房屋属于你姥爷个人。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老伴,另一半由老伴及老人的子女分割,由于老伴不尽扶助义务,可以主张少分
五、法律中如何规定夫妻一方死亡房屋继承?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 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 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 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 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 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的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 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三、法定继承的特别规定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 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 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 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 多。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 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劳务扶 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 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 以适当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 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 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 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数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 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 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 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 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六、丈夫死亡遗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
按《继承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妻子一半,丈夫去世,其名下的另一半财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财产时,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采取平分财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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