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首先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须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在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就可以按规定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事宜。
二、社会保险登记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三、单位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要带什么?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
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增员前先在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办理用工备案。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业户,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如未能成功在网上办理增员手续,请到缴费单位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门前办理增员。
新单位参保需要的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四、怎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要是个人办的话,只需要拿身份证跟钱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就可以了,只缴纳医疗跟保险两项,也可以找家代理机构办理,
或者到企业挂名,在企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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