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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时间:2024-02-27 12:23:11  来源:http://www.gzrxw.net  作者:admin

一、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独资公司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有两种计算方法: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每月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35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

二、核定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六、上述第一条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三、四、五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根据上述规定作相应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同时对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

三、个独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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