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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淄博临淄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招聘最新信息

时间:2024-03-12 01:36:53  来源:http://www.gzrxw.net  作者:admin

2013年山东淄博临淄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招聘最新信息

  2013山东淄博临淄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10名,下面我来给你说说相关公告吧: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15日24:00。

报名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

怎么办培训班,流程有哪些?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你想开办的英语、数学培训请向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权限是:在城区(不含夷陵区)开办的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县市(夷陵区)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向所在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5、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7、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8、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9、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10、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筹设批准书;

(二) 筹设情况报告;

(三)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办理期限: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

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注意事项:

举办者提交的全部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并按以下顺序将申办材料装订成册:

1、申办报告

2、申办者基本情况

3、学校董事会人员构成及资格文件

4、行政管理人员构成及身份文件

5、教师构成及身份文件

6、办学章程

7、验资报告

8、办学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9、各项规章制度

10、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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