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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闹事罪如何量刑?

时间:2024-02-17 08:37:28  来源:http://www.gzrxw.net  作者:admin

聚众闹事罪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扩展资料:

案例:怀疑企业污染海水致鲍鱼死亡 16人聚众闹事获刑

因为养殖的鲍鱼死亡,郑某福等16人怀疑是沿海企业污染海水所致,于是群体闹事索赔。昨天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罗源县法院一审宣判。该院分别判处郑某福等11名被告人1年2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林某等5名被告人相应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经罗源县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以来,罗源县碧里乡农户养殖的鲍鱼出现大面积死亡。部分碧里乡村民认为鲍鱼死亡是因为福建华东造船厂、福州港罗源湾码头等沿海企业排放废弃物造成海水污染所致。

为了索取鲍鱼死亡赔偿款,郑某福、黄某乐等部分村民于2014年9月至11月间,到华东造船厂及3万吨码头处实施打砸、阻止生产施工,对县政府、起步高速路口进行围堵。他们的行为招致围观群众聚集,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该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福、黄某乐等1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怀疑企业污染海水致鲍鱼死亡 16人聚众闹事获刑

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量刑?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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