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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券的风险有哪些种类

时间:2024-02-14 05:37:40  来源:http://www.gzrxw.net  作者:admin

一、金融债券的风险有哪些种类

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金融债券常规可以分为以下6大类:

(1)央行票据;

(2)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

(3)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商业银行的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4)保险公司次级债券;

(5)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

(6)混合资本债券。

此外,金融债券也可以像企业债券一样,根据期限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根据是否记名划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根据担保情况划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根据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根据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根据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划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侦券等。

二、证券投资风险类型有哪些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因而通过多样化投资不能抵消这样的风险,所以又成为不可分散风险或不可多样化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指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在现实生活中,各个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受其自身因素(如决策失误、新产品研制的失败)的影响,这些因素跟其他企业没有什么关系,只会造成该家公司证券收益率的变动,不会影响其他公司的证券收益率,它是某个行业或公司遭受的风险。由于一种或集中证券收益率的非系统性变动跟其他证券收益率的变动没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因而可以通过证券多样化方式来消除这类风险,所以又被称为可分散的风险或可多样化风险。

证券投资的总风险是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总和

三、银行风险的银行风险分类

这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指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遵照合约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在商业银行业务多样化的今天,不仅涉及传统的信用风险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风险,而且,贴现,透支,信用证,同业拆放,证券包销等业务中涉及的信用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本金风险.是指银行对某一客户的追索权不能得到落实的可能性.如呆帐贷款,最终将表现为本金风险.

潜在替代风险.即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对手自交易日至交收日期间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大小根据市场走势向原先预计的相反方向发展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来计算.对银行而言,可能是交易对手违约,而市场又向不利方向发展的情况下,被迫代替交易对手完成原有交易所付出的代价.

第三者保证风险.如果债务人违约不能偿还债务,而担保方或承诺方又不能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就出现了第三者担保风险.

证券交易和包销风险.指的是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和一级市场交易中的风险.

交收风险.指的是资金或证券交与收的过程中,通知时间和实际时间之差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旦有关交收无法执行或交手处理错误,该风险将转化为本金风险.

信贷集中风险.是指银行的贷款只发放给少数客户,或者给某一个客户的贷款超过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从而使所发放的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由于操作失误、业务规则及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失误、服务缺失或保护客户利益不力、违规导致银行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如客户流失、客户纠纷、挤兑等。

四、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银监会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第一条 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 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四条 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六条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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