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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营业执照儿童娱乐方面的,名字咋样起

时间:2024-02-04 21:37:31  来源:http://www.gzrxw.net  作者:admin

一、办营业执照儿童娱乐方面的,名字咋样起

办理个体工商户的执照即可,因不知具体范围,所以可能需要许可证。但是,经营场所卫生许可证肯定需要,需要到卫生防疫部门去办理,经营范围可以定“儿童娱乐”。如果涉及电玩这方面,还需到文化部门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起一个好的名字,大概有:开心星期天、玩乐小天地等。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二、如何申办文化娱乐项目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经营执照。

申请单位或个人按所在辖区的范围,向辖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附上经营场所有效的证明材料:

1、申办文化娱乐经营项目场所及经营理由的书面申请书,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4.从业人员的资料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公示材料及无犯罪记录文件等;

6.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7.消防意见书;

8.房屋质量鉴定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辖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三、室内儿童游乐园要二十平方米需要营业执照吗

都需要的,不然就是违规经营咯

你选好哪家公司来帮你做了么?

四、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向文化行政部门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三)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四)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

(五)歌舞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审批的下限标准为:市(城区)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县(市、镇)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广州、深圳和其他珠江三角洲地区可由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适当提高下限标准,报省厅批准执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审批下限,按所在地歌舞娱乐场所的下限标准执行。

(六)歌舞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歌舞娱乐场所或者在歌舞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住址、个人简历)及上述人员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五)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

(六)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七)资金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九)文化行政部门在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前,应当核验环保部门出具的该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文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的,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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